大写“平安”山水间磐安县平安创建工作纪实本报记者 朱兰英 通讯员 陈耀辉
钱江之源,浙中磐安,巍巍群山绵亘全境,幽幽碧水畅流四季; 万山之县,四州交汇,廿万群众人心思定,山水之间共谋发展。 诗句描绘的是磐安县的平安建设情况。近年来,磐安县委、县政府乘“平安浙江”建设之东风,探索出了一条经济欠发达地区“平安县”建设的新路子。今年5月,磐安县通过了省委建设“平安浙江”领导小组的考核验收,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平安县”。而从2002年以来,磐安县连续两轮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连续4年获得金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荣誉称号。
小乡镇考核大机关 大机关很服气努力改进 新闻事件:2006年1月12日,磐安县召开县委常委会,听取了城关镇——安文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对县机关67个部门的综治工作考核情况汇报。根据镇综治委的意见,会议决定对磐安县水务局因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这是磐安县综治委授权安文镇综治委负责县机关部门综治工作考核10年来,由安文镇综治委提出否决建议并得到顺利执行的第11个局级机关。 “小乡镇管辖大机关”是磐安县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属地管理”原则的一大创举。早在1996年,磐安县就将县机关部门的综合治理授权安文镇综治委管理,镇综治委有监督、检查和考核权。 这一举措大大激发了镇综治委投入综治工作的积极性。10年来,该镇常年保证7名干部专职从事综治工作,城区累计综治经费投入达150多万元,共建议县级综治工作先进集体65个、先进个人87名,建议否决局级单位11个、个人9名。 安文镇综治委的工作权威得到了机关部门的尊重和配合。磐安县水务局去年被实行一票否决后,今年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综治工作、制度建设,还专门针对水务工作特点,邀请了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 据悉,磐安县城区通过实行综治工作属地管理,小乡镇管住了大机关,维护了城区的社会稳定,这是磐安全面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制的一个缩影。磐安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福良说,磐安历史上曾发生过数起震惊全省的大事件,历史的教训让磐安县委、县政府深刻认识到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尤其将综治工作责任制落实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龙头来抓。 每年年初,磐安县委、县政府会与20个乡镇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而担负着综治考核重任的安文镇,也会与城区67个机关部门、单位签订这样的责任书。省委作出“平安浙江”建设决定后,磐安县委书记办公会、常委会多次进行专题研究,提出了“平安磐安”建设目标,并将36项任务分解到39个责任单位,建立了各单位、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平安县”创建格局。另外,他们还率先在金华市出台了“领导干部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明确了责任追究主体和方式。2005年底,磐安县20个乡镇均达到了《金华市平安乡镇考核办法》验收标准,并通过了省考核组的考核。
小窗口蕴藏大乾坤 矛盾纠纷、安置帮教统统都行 新闻事件:5月11日,磐安县尚湖镇综治工作中心就该镇小学教师王祖苗与山宅村农民王苗月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进行调解。经过一天一夜连续25个小时的工作,在综治中心调解工作人员的反复劝导和工作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王祖苗一次性赔偿王苗月家属共计人民币35万元。这是磐安历史上乡镇调解组织调解成功的案值最大的个案之一。 据了解,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矛盾错综复杂。“我们尚湖镇之所以能成功调解这起大额赔偿纠纷,与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是分不开的。”尚湖镇党委书记吕思田如是说。 去年10月,尚湖镇作为试点乡镇率先成立了综治中心,中心配有综治办、司法、调解、普法、归正人员帮教等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机构,一个窗口对外、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报结,原有各自为政的维稳力量被拧成了一股绳,其力量可想而知。 如今,除了尚湖镇,磐安县20个乡镇全部建立了统一、规范的乡镇综治工作中心。全县乡镇综治工作中心共有工作人员137名,其中专职人员32名。综治工作中心迅速成为当地“平安乡镇”乃至整个“平安磐安”建设的主力军。 乡镇综治工作中心成立后,原有的矛盾排查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以综治工作中心为组织实施机构,依托村级维稳信息员和各乡镇驻村干部,使得各种矛盾纠纷排查更及时、准确。这一点,在尚湖镇每月一报的矛盾纠纷排查表上得到了很好的体现。自去年尚湖镇综治工作中心正式运作开始至今年6月份,该镇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57起,大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邻里建房纠纷,小至夫妻吵架。 磐安乡镇综治工作中心的另一个亮点是归正人员帮教工作。在归正人员相对比较集中的尚湖镇,镇综治中心和辖区一家企业建立了归正人员帮教基地,双方协议公司每安置一名归正人员就由镇财政补贴每人每年1500元。有了这样的措施保障,尚湖镇目前有就业要求的归正人员均找到了工作。
小奖惩起到大作用 乡镇干部全心投入深入基层 新闻事件:今年7月3日,磐安县新渥镇召开全体镇干部会议。会议通报了全镇6月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情况,并根据镇综治工作中心建议,分析了发生在该镇麻车下村的一起激化了的邻里房屋排水纠纷,对矛盾纠纷防范和化解不力的责任干部宣布了扣罚100元综治工作考核奖的决定。这是该镇自去年1月份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月评季考”以来,被扣罚奖金的第13位镇干部。 磐安县是个经济欠发达地区,2005年全县财政收入才3.07亿元,但是该县的综治经费从2000年的30万元,增加到2006年的100万元。在政府不断加大投入搞平安的大环境下,许多乡镇对于维护当地社会稳定有了创新举措。 新渥镇是磐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渥经验”的发源地,该镇早在1999年就建立了“农村矛盾纠纷调处与镇村干部年终奖金相挂钩”的考核制度,较好地调动了镇、村干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积极性。 时移境迁近8年,8年后的新渥各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经济的发展、新区的开发导致了土地大量被征用,该镇出现了农村矛盾纠纷回潮、信访案件上升的势头。为此,新渥镇探索建立了平安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月评季考”实施办法:设立人均每月100元奖金,由镇综治工作中心对驻村干部和各线干部,按照年度工作目标每月进行检查、统计和评比,公示结果,每季兑现一次;如果工作不力,则扣除当季考核奖。 此举一出,给镇村干部戴上维护社会稳定的“紧箍咒”,促使他们必须把身子沉下去,了解民情,掌握动向。新渥镇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陈志芳说,推行平安创建和综治工作“月评季考”后,新渥镇村干部对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视程度较之以前又有了很大的提高,现在镇干部进村要了解的第一件事是社会稳定工作,村干部到镇里找领导谈的第一件事是社会稳定工作。 由于镇村干部绷紧了社会稳定工作这根弦,尽管全镇范围内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和苗头较多,但都得到了较好的防控和处置。据该镇提供的数据,今年1至6月份,全镇共排查出矛盾纠纷13起,调处13起,没有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也没出现一起群体性事件。如今,“月评季考”在磐安县委政法委的推动下,迅速地在全县得到推广。
小机关调解大矛盾 领导干部率先“触雷排爆” 新闻事件:磐安县有两位村民因房产抵押纠纷打了官司。由于他们的纠纷涉及多个对象,并要照顾各方的合法权益,磐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多次进行了执行,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总不能执行到位。村民李某为此多次到县里上访,并因对执行工作不满而拒绝拆除其位于磐安县花溪景区的房屋,影响到县重点工程——花溪景区整治工作的进展。此案经过信访渠道和重大矛盾纠纷排查,被上交到磐安县委政法委。磐安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福良以领导包案的方式,全程参与了该案的协调和执行,历时一个星期,终于使这起复杂而又棘手的执行案得到了顺利解决。 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牵涉面广、影响力大,往往凭一乡一镇之力难以解决。磐安对此实行领导“包案”、抄告督办制度,由磐安县委政法委牵头抓总,参与协调各方力量合力解决。对一些基层解决确实有困难的,政法委直接介入,以工作组的形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进行调处。据统计,自2002年以来,由政法委领导直接带队介入并得以顺利解决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有9起,成功地调处了恒风汽车运输公司班线改造纠纷、大盘镇光明村与后塘村自来水纠纷、新渥镇西湖村与外田口村的水口树纠纷等一批重大疑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2003年10月底,新渥镇大处村和百央村因水源问题使得3年多来的矛盾激化,村民情绪激动,并大有向群体性械斗演化之势。县委、县政府经研究,决定委派以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见长的政法委副书记王立明带队进驻新渥镇进行调处。王立明深入群众,采取开会座谈、个别沟通、反复协调、制订权衡方案、异地调处、集中执行等方法,最终使这起久拖不决的重大矛盾纠纷顺利得到解决。 对此,王立明说,一些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基层确实无能力解决,上交到政法委,政法委有这样的义务和责任为基层解决困难。正是基于这样一个理念,磐安县委政法委尽管只有10名工作人员,与其他部委局办比较,是个小机关。但就是这样一个小机关,面对维护全县稳定的重任,要勇挑重担,创新工作方式。据统计,2002年以来,磐安县共牵头调处了像新渥镇大处和百央水事纠纷这样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15起,这些矛盾纠纷往往时间长、影响大,是基层啃了又啃但啃不掉的“硬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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